家风手抄报图片大全,家风是一个家庭一直传承下来的一种风尚,一种生活中的风气,家风是在家中树立的一种道德风尚,它能提升家庭中的所有成员的道德价值观。、
家风一词,最早见于西晋文学家潘岳的作品中。西晋文学家夏侯湛,将《诗经》中有目无文的六篇“笙诗”,补缀以成《周诗》,并给潘岳看。潘岳认为:这些诗篇不仅温文尔雅,而且可以看到孝悌的本性。为与友人唱和,潘岳因此写作了《家风诗》,自述家族风尚:“绾发绾发,发亦鬓止。日祗日祗,敬亦慎止。靡专靡有,受之父母。鸣鹤匪和,析薪弗荷。隐忧孔疚,‘我’堂靡构。义方既训,家道颖颖。岂敢荒宁,一日三省。”在该诗中,作者并没有具体描述自家家世,而是通过歌颂祖德、称美自己的家族传统以自我勉励。
家风词语和“士族”“世族”“势族”“大族”“世家大族”成为社会上的统治力量有关。无论是以宗族为根基、以武力为特征的地方豪族,还是以官宦为标志、以文化为特征的名家大姓,他们政治上累世贵显,经济上广占土地,文化上世传家学,垄断了全社会的主要资源。除了通过九品中正制和婚姻关系来维护门阀制度之外,自矜门户、标树家风,也是这一时期士族抵御皇权和寒人侵渔的手段。
两晋以后,这个词语渐次流行,尤其是在北朝,更是使用甚广。从它发轫之初,就往往和门风互用。由“门生故吏,遍于天下,而言色恂恂,出于诚至,恭德慎行,为世师范,汉之万石家风、陈纪门法所不过也,诸子秀立,青紫盈庭,其积善之庆欤”(《魏书》卷五十八),“少而清虚寡欲,好学有家风”(《北齐书》卷四十二),“昶年十数岁,为《明堂赋》。虽优洽未足,而才制可观,见者咸曰有家风矣”(《周书》卷三十八),等等。
历史文献中提及家风一词,往往蕴藏有对传统的继承意义。例如,“齐有人焉,于斯为盛。其余文雅儒素,各禀家风。箕裘不坠,亦云美矣”(《南史》卷二十二)。这里的“禀”字,就生动地传达了下对上、后对前的承继接受。至于比比皆是的“不坠家风”“世守家风”“克绍家风”“世其家风”以及“家风克嗣”等,无不体现了这一特点。
北周庾信《哀江南赋》序“潘岳之文采,始述家风;陆机之辞赋,先陈世德”,把家风世德作为最优先的题材。当时的大家族皆以“世守家风”为要务。
家风作为家庭的文化和传统,表现的也是一个家庭的气质和风习,反映出一个家庭有别于其他家庭的不同之处。它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并不必然具有正面的意义。有的家风可能是勤奋俭朴、为人忠厚、待人有礼;也有的家风可能是狡诈刻薄、游荡为非、忿戾凶横。
正因为如此,对家风、门风或称誉或贬损,也就并存于历史文献中。如《魏书》卷三十八说:“刁氏世有荣禄,而门风不甚修洁,为时所鄙。”卷四十七也有:“及道将卒后,家风衰损,子孙多非法,帷薄混秽,为论者所鄙。”《隋书》卷四十九也说:“子实不才,崇基不构,干纪犯义,以坠家风,惜哉!”可见,即便是在传统社会,被视为传家久、继世长的,也只有耕读、忠厚、清廉这样一些美好的品质。
1、榜样性
家风作为一个家庭或家族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它的提出必须具有权威性和典范作用,亦即“榜样性”。中国古代传统家庭往往不是孤立的,它存在于宗族之中,日常行为受到族约的限制。族约的制定通常是由族内德高望重的长辈商讨所得,里面蕴含了这些长辈日久经年的为人处世哲学,也兼顾了社会风潮和公平正义。这样的族约无论是否以文字的形式出现,都有很强的“法规”性,家族内部成员出于对长辈的尊重和信任,会无条件地执行并延续下去。
然而,族约制定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可能因为族内优秀成员的诞生而改变;亦或是家族优秀成员诞生后再定立传世的家规、家训。
比如,司马光著《家范》,就是家族内优秀成员诞生而改变族约的例子。司马光其远祖可追溯到西晋皇族安平献王司马孚,其父司马池官拜兵部侍郎、天章阁侍制(天章阁属于翰林学士院,侍制是皇帝的藏书阁顾问。),这样世代簪缨的诗书之家,定有家规、家训。司马光成为司马氏一族的代表人物后,撰写《家范》,系统地阐述了家庭的伦理关系、治家原则,以及个人修身养性和为人处世之道。至此,《家范》中的思想便成为了司马氏的家风。
再如,山东诸城东武刘氏家族,就是家族优秀成员诞生后再定立传世的家规、家训。刘氏家族原本乡里布衣,世代为农,是移民到山东的新家族。刘必显是家中第一个进士,官拜户部广西司员外郎,晚年辞官归故里,致力于子孙的教育,立下了“当官清廉、积德行善、官显莫夸、不立碑传、勤俭持家、丧事从简”的家训。
自清顺治年间刘必显中进士算起,至道光末年为止的近200年里,刘家连续7代,先后科考得中198人,其中进士共计5世11 人,举人共计6世35人,七品以上的官员73位,出任知县、知府、道台、学政、布政使、巡抚、总督、尚书直至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者皆有,其中最为著名的便是刘统勋、刘墉父子。
2、社会性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风的存在必须是与社会风潮相适应的。自汉武帝起,“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格外推崇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为“八德”。“八德”作为封建社会人们的行为规范,普遍存在于家风之中。
在宋代,程朱理学兴起、社会的变革动荡以及北方少数民族文化的入侵并未动摇百姓对封建思想的信仰,反而受到程朱理学的影响,在“八德”的基础上延伸出“烈”这一品格。故而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等这样的家风在社会上普及。到了明代,阳明心学引领风气之先,“知行合一”的思想影响深远,直至今日依然有指导意义。由此可见,家风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在社会主流思潮的影响下,家风可能被重新厘定。
3、传承性
“世代相传”和“生活作风”是家风的两个重要标签,家风的传承性很大程度体现在生活作风上。生活作风可以分为价值认同与生活方式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并不能完全割裂开。价值认同是生活方式的思想指引,生活方式是价值认同的表现形式。价值认同是家风得以传承的基础,家族的世世代代都认同祖先的价值观,才会践行那样的生活方式。
比如,清正廉洁是一种价值观,而勤俭持家便是这种价值观在生活方式上的体现。当然,许多家风、家训并不会将价值观与生活方式区分得非常清楚,因为简单明确的表达更利于流传。这种简单明确还体现在对典籍的高度概括上,往往几个字就浓缩了一个思想或一种道理;同时又必须是接地气的表达,因为家族中文化程度不同,若写得艰深拗口,则不易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