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sh全称为Rush Poppers,是诞生于美国的一款性辅助吸入剂,不过该款产品已被国家管制目录【第三类毒品】,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rush之所以被禁止主要是由于其副作用过大,rush是一种由多种挥发性气体亚硝酸盐(亚硝酸异丁酯,丁基亚硝酸盐,亚硝酸盐异丙酯和异亚硝酸盐)组成的催情气体。一次性摄入过多Rush poppers可能导致窒息,心律失常,心血管抑制,一氧化碳中毒,肝肾毒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神经功能失调, 粘膜 、肺 、皮肤和面部皮炎,长期使用可能会发生神经损伤。吞咽烷基硝酸盐会导致严重的急性并发症,可能导致死亡。意外吸入亚硝酸戊酯或丁基可能导致发展的类脂性肺炎 。
药效毒理:
1、有些报告指出,rush poppers也可引起短期的勃起问题;
2、rush poppers可以与其它血管扩张剂【西地那非】一样,引起的血压严重下降,导致昏厥,中风,甚至心脏病发作;
3、rush poppers还可以增加眼内压力,从而导致青光眼;
4、极罕见的例子是,使用rush poppers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和溶血。
在台湾,该药剂核可证字号已过期,故属非法药剂--伪禁药,不得贩售/转让/寄放或供他人使用,在台境内无合法取得管道。法务部公告称其为亚硝酸酯类(Nitrites),属于吸入性滥用物质(如同一氧化二氮),并非毒品。
在美国,亚硝酸异戊酯做出于1937年作为处方药出售,后于1960年因安全记录良好,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去除了处方的要求。1969年FDA在发现亚硝酸异戊酯的娱乐性需求增长后又重新要求购买时需出示处方。
其他的亚硝酸酯在1988年国会通过的反药物滥用法案中禁止,但该法案给出了“商业使用”这一例外。法案中,“商业使用”定义为任何除了将挥发性亚硝酸酯用作吸入剂或是将挥发性亚硝酸酯注入人体以达到愉悦感的应用。该法案于1990年生效。因此,一些生产商据此修改了配方以符合法案。由于环己亚硝酸盐并不违法,许多磁头清洁剂、指甲油去除剂和空气清新剂均改用此配方。
在法国,因为潜在的安全因素,自1990年起政府禁止销售含有丁基亚硝酸盐和亚硝酸异戊酯(及其同分异构体)的产品。2007年政府将此限制扩展到所有的非药用亚硝酸烷基酯。在性用品商店物主起诉后,法国国务委员会认定政府未能为该法案的扩展做出合理的解释因而将其废除;委员会认为即便存在罕见的事故也是因为非正常使用,而这个风险应通过包装上的强制警示告知使用者。
在英国,Poppers常常合法地在同性恋酒吧、性用品商店,娱乐性药物用品店(drug paraphernalia head shops)以及网络上销售。根据1968年药物法案,将Poppers当作供人摄入的产品是非法的,因此为了使其合法,商家其多以除臭剂的形式销售。
与此同时,RUSH POPPERS 这类产品在中国内地的销售也仍然未得到中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正式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