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7个经济特区,分别是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霍尔果斯、喀什。1980年,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出口特区改为经济特区,1988年设立海南经济特区,2010年设立霍尔果斯、喀什经济特区。
1、国有7个经济特区,分别是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霍尔果斯、喀什。
2、1979年4月,邓小平首次提出要开办“出口特区”,于1980年3月,“出口特区”正式更名为“经济特区”,1979年至1982年,各经济特区相继动工建设。
3、经济特区指的是实行特殊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的地区,是世界自由港区的主要形式之一,以减免关税、鼓励外商投资等措施为手段,促进特区经济技术发展。
4、中国经济特区诞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长于90年代,区内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