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逞之徒,汉语成语,拼音是bù chěng zhī tú,意思是因心怀不满而闹事捣乱的人。出自《左传·襄公十年》。
不逞:不得志。意思是因心怀不满而闹事捣乱的人。
近义词:不法之徒、亡命之徒
反义词:正人君子、志士仁人
出处
先秦·左丘明《左传·襄公十年》:“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皆丧田焉,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乱。”
译文:
先秦·左丘明《左传·襄公十年》:“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都丧失了土田。所以五个宗族聚集了一伙不得志的人凭借了公子的族党以发动叛乱。”
春秋时期,郑国有一位大夫叫子驷,他是郑穆公之子,郑灵公和郑襄公的弟弟。子驷在郑国权力非常大,甚至到了左右国君人选的地步。
郑僖公在位时,公子子驷因与郑僖公政见不合,于是暗地里刺杀了郑僖公,并将郑僖公的年仅五岁的儿子嘉立为国君,即郑简公。
郑国一些贵族公子非常不满,准备发兵讨伐。可是还没动手,就被子驷察觉,抢先一步,把他们通通杀死了。从此,子驷掌握了郑国的大权。
后来,子驷又重新划分贵族大夫们的封地,少给了田氏、堵氏、侯氏、子师氏四家的土地,他们都非常怨恨子驷。
于是,几家就联合起五家贵族及一伙心怀不满的人,共同起来发兵讨伐子驷。最后,他们攻入国都,闯进宫中,杀死了子驷,劫持了简公。
后来,子驷之子子产得知消息,立即调集兵力,予以围剿,不久,夺取被“不逞之徒”抢占的北宫,平定了这次叛乱,成为了郑国国君。
这些不逞之徒,一有机会便想浑水摸鱼,蠢蠢欲动。
只有严惩这帮不逞之徒,才能维护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