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五星红旗的故事
新中国成立前夕,1949年6月16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常委会首次会议决定:成立拟定国旗、国徽、国歌方案小组,由马叙伦任组长,叶剑英、沈雁冰任副组长。
7月9日,《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启事(草案)》送到周恩来的案前。启事中明确了征集要求,其中对国旗作出如下规定:
“国旗,应注意:(甲)中国特征(如地理、民族、历史、文化等):(乙)政权特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丙)形式为长方形,长阔三与二之比,以庄严简洁为主;(丁)色彩以红色为主,可用其他配色。”启事中还明确”应征国旗国微图案者须附详细之文字说明。截止日期:八月二十日。收件地点:北平本会。
1949年7月13日,《人民日报》在头版的显著位置刊登了向全国征集国旗、国微图案及国歌词谱的启事,在全国人民和海外华侨中引起热烈反响。应征稿件如雪片一样纷至沓来。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初选委员会从收到的3012幅图案中选出38幅印发全体代表讨论。
9月25日晚,毛泽东主席召开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协商座谈会。在关于国旗的讨论中,曾联松先生设计的五星红旗被选中,,会议研究决定去除原设计稿中意识形态浓厚,且与苏联国旗相仿的镰刀斧头标志。最后形成以红色为底色,四小星拱卫大星的五星红旗方案。
毛泽东指出,五星红旗这个图案表现革命人民大团结,因此,又是团结,又是革命。
而《史记·天官书》中也提到:“五星分天之中,积于东方,中国利;积于西方,外国用(兵)者利。五星皆从辰星而聚于一舍,其所舍之国可以法致天下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正式决定采纳红地五星旗的方案,并将其改名为“五星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