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t用作动词的基本意思是“数”,指按分组形式以正常顺序进行清点;用作名词的基本意思与作动词时相同,即“计数,总数”。
一.count用作动词
1.count的基本意思是“数”,指按分组形式以正常顺序进行清点,如一、二、三…或者一五、一十…以便求出总数,引申可表示“计算在内”“重要,有价值”。可用作及物动词,也可用作不及物动词。用作及物动词时,可接名词、代词作宾语。
2.count还可作“认为,看作”解,此时主要接复合宾语。其宾语可由名词、代词或动词不定式充当,而宾语补足语则可由名词、形容词(其前可插入to be或as)或介词短语充当。当动词不定式充当宾语时常采用形式宾语结构,即将it置于宾语位置上,而把动词不定式置于补语之后。
After such a bad accident you should count yourself lucky escaping death.
经历了这一次不幸事故,你还能活命不死,总算万幸。
I count myself to be fortunate. 我认为我自己是幸运的。
3.count用作不及物动词时,主动形式常含有被动意义。
Everything they do counts. 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很重要。
The referee started counting. 裁判员开始数数。
4.count用作及物动词
Don't forget to count your change.
别忘记数一下找给你的零钱。
It is impossible to count the stars in the sky.
天空中的星星数不清。
二.count用作名词
1.count用作名词的基本意思与作动词时相同,即“计数,总数”。count作“事项,罪状”解时,常用于法律上。
2.count是可数名词,在句中用作主语、宾语、介词宾语等,可与冠词连用。
I may have made a mistake in the count.
我在数的过程中有可能数错了。
You may need another count before you are certain of the total.
你也许需要再数一遍才能确定总数。